長江商報消息 據央廣 近日,德國的威斯馬爾市警察局在一處臨時租用的會議廳召開工作會議,其間很多警察駕駛警車前來參加,並將車全部停在自動收費停車場。按德國的停車管理規定,停車者應當到附近的自動收款機交錢取票,然後把票據放在擋風玻璃後面的醒目位置上。但警察們沒這樣做,停車後就去開會了。
  一位非常較真的市民舉報後,城管人員在22輛警車上貼了共計220歐元的罰單。警察不甘認罰,覺得實在是委屈,畢竟是公事公幹,不是假公濟私、公車私用。在警察局和城管局協商後,改為口頭警告免除罰款。但檢察院立即介入調查,內容包括警察是否存在濫用職權、城管是否有瀆職行為以及雙方是否涉嫌貪污腐敗等等,最後警察局不得不支付相關的停車費用,而罰款則由當事的警察自己掏腰包。  (原標題:德國22輛警車未交停車費被貼罰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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